申請流程簡介
貿易署為協助業者拓銷海外市場爭取訂單,針對公司或商號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給予補助,一年2次公告受理申請(上半年展覽約於前一年10、11月份、下半年展覽約於當年度4、5月份),經核定補助之廠商請於展後一個月內辦理核銷撥款事宜。
受理申請期限
受理廠商申請展覽補助。公告期限約為1個月。
申請送件
廠商至補助管理系統線上申請補助,並於公告期間內完成送件。
通知申請結果
貿易署召開審查委員會經審查通過後,以書面公文通知廠商。
提供核銷文件
受補助廠商於展覽結束後1個月內,至管理系統填寫核銷表單,並列印及用印後寄至專案辦公室。
撥款
核銷文件經專案辦公室審查通過,進行撥款作業。
申請資格 Q&A
依據辦理規定,申請廠商須符合下列資格:
1.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國際貿易署登記之公司或商號。
2. 前一年具有出進口實績(以海關資料為準)或前一年及當年度均無受暫停出進口處分者。
1.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國際貿易署登記之公司或商號。
2. 前一年具有出進口實績(以海關資料為準)或前一年及當年度均無受暫停出進口處分者。
請至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網站「出進口廠商登記系統」查詢。
網址:https://fbfh.trade.gov.tw
網址:https://fbfh.trade.gov.tw
廠商欲查詢前一年度實績,請至「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管理系統」查詢;或洽貿易署服務專線。
不可以。依據規定,公司或商號必須已經完成設立登記,且具備前一年度之出進口實績才符合申請資格。
申請作業 Q&A
請於公告期限內,以「工商憑證」登入「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管理系統」進行線上申請。系統網址:https://espo.trade.gov.tw
請於系統登入頁面點選「忘記密碼」,輸入統一編號與聯絡人Email,系統將自動寄發密碼重設信件。若仍有問題,請洽客服專線。
於線上系統填妥資料並按下「送出」後,系統會產生一組「收件編號」(如:112A0001),且畫面會顯示「已送出審查」,即代表送件成功。